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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榴社區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草榴社區
依法独立行使草榴社區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我国设立最高草榴社區
、地方各级草榴社區
和军事草榴社區
等专门草榴社區
。地方各级草榴社區
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草榴社區
;省、自治区、直辖市草榴社區
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草榴社區
;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草榴社區
。
3.最高草榴社區
是最高草榴社區机关。最高草榴社區
领导地方各级草榴社區
和专门草榴社區
的工作,上级草榴社區
领导下级草榴社區
的工作。
4.最高草榴社區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草榴社區
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草榴社區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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