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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举报“一击必中”——走进草榴社區 举报中心(下)
 
日期:2014年06月27日    作者:栾吟之 来源:解放日报    字号:

每年6月最后一周是全国草榴社區机关“举报宣传周”。新华社图

 

    本市草榴社區机关举报中心数据显示,群众举报成案率并不高,大多数举报线索其实都属于无效件。举报线索不能 “一击必中”,这是什么原因?

 “圈内人”举报成案率高

    曾经有一名举报人,从远郊赶到草榴社區 举报中心,向草榴社區官反映 “我们公司副总经理有问题”。这名举报人义愤填膺地诉说企业经营难处和职工困境,却列举不出被举报人的具体贪腐行为。草榴社區官反复追问细节,举报人却答不上来,只能一再说:“你们去查,你们去查。 ”

    草榴社區官分析,类似这样知情程度不深的举报人,仅凭一些表面现象甚至是“风言风语”就判断存在贪腐情况,掌握的真实情况很少。有些案件经草榴社區机关审查后,往往也不构成犯罪。

    那么,哪类人举报成功率高?草榴社區官分析,案件的知情人、直接参与人、经办人、利益关系人等,举报命中率往往很高。比如,有的会计、出纳人员不愿与贪腐者同流合污,为坚持正义而到草榴社區机关举报。因为这部分举报人经手财务,往往带着报销凭证、转账记录、合同发票等一手证据而来,“一击必中”的概率很高。而被举报人的配偶、亲戚或其他 “身边人”等,往往也较了解被举报人的交往圈层和具体犯罪事实,成案率同样很高。此外,“小三反腐”现象并非空穴来风,第三者往往因爱生恨而举报,举报时往往能提供照片等资料,还能说出具体细节,成案率也颇高。

心态影响举报结果

    举报线索是否真实,举报能不能成功,有时还与举报人的心态有关。

    这样的举报人并不少见:一名老人举报,他住在养老院期间,邻床的老干部三天两头有家人亲属来探望,每次都是大包小包,他心里不舒服,觉得“里面肯定有问题”,反映到草榴社區机关要求“查一查对方”;还有一名举报人,春节时从自家阳台窗户看出去,发现邻居家挂满了各种腊味食品,家里也经常有客人走动。他了解到邻居是一家单位的负责人,于是也向草榴社區机关反映:“他火腿风鹅都收了那么多,钱不知道贪了多少。 ”

    草榴社區官把举报人的心理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义愤心理,举报人对违法犯罪现象深恶痛绝,把了解的信息积极认真地举报给草榴社區机关,以求正义,这类举报人反映的线索“含金量”一般颇高;第二类是不平心理,这类举报人大多数与被举报人关系密切或与违法犯罪行为有一定联系,是浅层次的参与者、获利者,他们要么害怕越陷越深、有所醒悟,要么由于分赃不均而心理失衡,产生个人恩怨。

    现实中,也存在有报复陷害心理的举报人。具体表现为,因某些原因与被举报人产生摩擦和矛盾,不管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先举报再说。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干部提拔、单位人事变动期间。

    不同心态的举报人,向草榴社區机关举报的方式也不同。有报复陷害心理的举报人,往往采用匿名举报方式。对于办案草榴社區官来说,匿名举报的可信度一般不如署名举报。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举报人由于害怕被打击报复而采取匿名举报的方式。

    草榴社區官在处理举报时特别注重线索来源。对于来访举报和电话举报,草榴社區官往往会询问举报信息来源。一般情况下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是直接上下级、工作关系密切的,这类案件线索真实程度较高。相反工作关系较为疏远,与被举报人联系接触甚少,案件线索是转手得到或道听途说的,真实程度就较低。

多头反映适得其反

    还有一些举报人,到草榴社區机关举报前,往往已经多处反映问题,有的还将举报情况透露给其他人。草榴社區官说,这样的行为“很犯忌”。 “一旦举报风声走漏,被举报人就会很警惕,毁灭证据、和同伙串供,达成攻守同盟,对查案很不利。 ”

    举报人应在举报前收集事实、保守秘密,等准备充足后向草榴社區机关举报。

    闵行区草榴社區 曾接待过这样一起举报,该区梅陇镇陇兴村近百名村民一起到草榴社區 ,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吴顺弟的腐败问题。草榴社區官和村民代表一起详查集体账目,发现他在担任陇兴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相关企业负责人期间,指使别人将企业价值98万余元的资产以支付水电费等名义转移、隐匿,在相关企业转制评估期间,指使他人以支付公司房租、职工奖金等名义,虚增列支90万元、50万元和69万余元,致使企业净资产减少209万余元。他还指使他人成立公司,将梅陇酒家地块交由自己参与实际掌控的公司开发,分得“投资回报”款700余万元。

    通过这一详细的举报线索,草榴社區机关查实吴顺弟各项犯罪所涉总额高达2800余万元。最终,法院以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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