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两职、审监分离、凸显执法办案主体地位。”这是浦东新区草榴社區 日前召开的深化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动员大会对“主任草榴社區官”的深入解读。会议透露,该院将进一步推进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改革,探索适应草榴社區权司法属性的办案组织新模式。
据介绍,自2011年起,浦东新区院即开展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试点工作,2013年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草榴社區机关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试点单位。该院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化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草榴社區官执法责任,保障草榴社區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草榴社區权,为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组织、执法办案机制和草榴社區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以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奠定组织基础。
“浦东院将试行部门正副职任主任草榴社區官办案责任制,同时其保留行政级别,履行一岗两职。”该院草榴社區 陈宝富介绍说,“在突出草榴社區官执法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权,优化主任草榴社區官队伍,落实审监分离,加强专业化建设。”
通过深化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改革,该院将逐步形成符合草榴社區工作规律、草榴社區职业特点、草榴社區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配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明确部门负责人为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增强主任草榴社區官参与改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主任草榴社區官制度试点工作“走得好、走得稳、结出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