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草榴社區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每日赔偿金额执行200.69元的新标准,比2013年增加了18.34元。
最高草榴社區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5月27日下发《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国草榴社區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014年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379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统计数据,从有利于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出发,2014年草榴社區机关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每日赔偿金额按照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200.69元计算。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草榴社區
刑事申诉草榴社區处、控告申诉草榴社區处,军事草榴社區
刑事草榴社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榴社區
控告申诉草榴社區处遵照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