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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榴社區 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关于公开选聘第二届听证员的公告
 
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草榴社區 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草榴社區 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上海市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决定公开选聘听证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听证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2.年满二十三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3.具有环境资源、心理学、医学、法学、会计、金融、大数据、知识产权、社区工作等专业背景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草榴社區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3.人民陪审员;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在听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6.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7.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草榴社區 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8.因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9.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二、听证员职责

1.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检察听证会,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2.参加听证会应当认真履职,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干预。

3.应当保守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办案秘密等。

三、听证员任期及履职保障

1.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连任不超过两届。听证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草榴社區 的听证员。

2.听证员库成员实行定期聘任、动态管理。任期内,经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条件、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等情形时,按规定程序核实出库。

3.本院为听证员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履行听证职责。依据草榴社區 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障听证员参加听证工作的交通、就餐等合理费用。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草榴社區 三分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聘公告。

2.接受报名  
个人有意报名或者单位推荐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并附相关材料。

3.初审和考察  
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经组织考察,提出拟选聘人选。

4.确定和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在“草榴社區 三分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正式选聘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拟选聘人选,作出选聘决定,统一颁发聘书,并通过“草榴社區 三分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8月29日

2.方式:(1)线下报名:草榴社區 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2)邮寄报名: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通路66号,收件人:第八检察部(案管-听证员报名),联系方式:20517571]。

3.报名材料:(1)填写《草榴社區 第三分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签名或盖章,一式两份(需附证件照);(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4)其他相关材料。

听证员报名表(推荐表).docx